| 項目名稱 | 溫州液化天然氣(LNG)項目 | |
| 機構名稱 | 浙江泰達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 被評價單位 | 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 | |
| 簡介 |
國家能源局于2016年9月26日核準同意建設溫州液化天然氣(LNG)項目,項目單位為由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溫州大小門島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合資組成的浙江浙能溫州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項目建設規模為年接收LNG300萬噸。 項目位于洞頭城區北西340°方向,直距約19.5km,大門鎮北北西355 o方向,直距約4.2km,小門島東側,屬洞頭區大門鎮小門島東嶼村管轄。該項目陸域形成設置洞頭區大門鎮小門島東嶼村小門嶼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以平整場地,同時為溫州液化天然氣(LNG)項目建設提供建筑石料。開采巖土總量約940萬立方米,工程工期18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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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組長 | 鄭恩文 | |
| 技術負責人 | 李忠 |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吳建國 |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鄭恩文 | |
| 報告審核人 | 王卸云 | |
| 參與評價工作 | 安全評價師 |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 技術專家 | ||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 人員 | |
| 時間 | 至 | |
| 主要任務 | ||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18-12-31 | |